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装修合同中可能出现的4条漏洞

来源:http://www.luoyangzhuangxiu.com    发布时间:2016-10-31    作者:洛阳千岛装饰公司

  目前国内的家装市场并不规范,是一个亟需消费维权的领域。在业主认可报价之后,正规的洛阳装饰公司一般都会和业主签订一份施工合同或协议书。在这份合同中,业主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,以免合同出现漏洞,损害自身利益。

客厅修效果图

  (1)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。有的业主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,给那些不良装修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创造了条件。

  (2)合同中必须注明所使用的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和型号,以防不良装修公司以次充好。

  (3)如果业主在施工过程中对某些装修项目有所增减,一定要填写《工程洽商单》,并将其作为装修合同的附件。

  (4)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款是必不可少的,而且要分清责任。如果问题是由施工或材料质量引起的,装修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;如果问题是因业主使用不当引起的,双方可协商处理。

  有的装修公司利用业主装修心切的心理,在签订装修合同时,故意埋下以次充好的陷阱。例如,一些装修公司会在合同条款中注明:“装修过程中,如双方约定的某品牌材料没货,乙方(即装修公司)可临时更换相同的材料。”这个“相同”是同等质量还是相同类别的材料,并没有详细说明。这样一来,在施工的时候,装修公司就可理直气壮地宣称某品牌材料没货,进而以价低、质差的材料代替了。因此,业主在签订装修合同时,一定要认真阅读各项条款,把该说明的事项都写上去、写明白,避免出现模糊不清、模棱两可的表述,给不良装修公司玩“文字游戏”留下机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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